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7-06-12
据报道,四川省成都市一市场监管所所长李某在执法检查中利用职权为辖区一家汽修商户“放水”免去罚单,并以此为由向商户索要“回报”,免费修车,先后欠账1.8万余元。不仅如此,他还变相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连猪肉都要收”,甚至做假账套取财政资金。而这只是他吃拿卡要的几个典型例子,不禁令人唏嘘。
李某最终受到行政撤职、行政降级处分,大快人心,同时发人深省。不同于“大老虎”,李某身处基层,身居要职。尽管他吃拿卡要的手段很直接、目的很明确,似乎数量不大,但无需多言,这类直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不仅会侵蚀基层治理机制廉洁性,还会破坏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信任,影响党员干部形象和党群干群关系,最遭人厌弃,也最伤民心。对此,必须标本兼治,既抓惩治,更要抓长效。
李某曾经最痛恨吃拿卡要,然而现在,他却成了自己最痛恨的这类人。执法监督是市场监管的分内事,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管理服务对象进行处罚也有理有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走到这个地步?“个人比较强势,独断专行,对于个人利益看得比较重。”他同事的话道出了几分缘由。李某一人说了算的“权威”,免不了让他遭遇管理服务对象的“围猎”。诚然,能否经受住诱惑与个人的素质有关,但这也离不开健全的监督环境,需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让权力时刻规范运行。
为此,首先需要扎紧制度的笼子,一方面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权力运行各流程和各环节的把关、监督,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让规范的制度在党员干部和群众心里扎根,形成规范用权、遵纪守法的自觉自律,形成文明和谐、公正法治的风向引导。
其次,要加大监督的力度。这其中,投诉、举报的监督机制至关重要。案例中对李某行径的揭发,靠的正是群众监督。对此,要建立健全有效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消除监督障碍,让群众乐于监督、敢于监督。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面对“微腐败”,不仅要坚决严肃惩处,更要借制度、监督的硬手段提供保障,这样才能让权力在既定的轨道上正常运行,不给党员干部“跑偏”的机会,让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得以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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