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0-12
编者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廉洁提醒,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过与悔”专栏,由部分违纪被处分的党员干部“现身说纪”,以前车之鉴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违纪事实】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河南省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爱云分管办公室期间,在每月领取650元车补的同时,以开私车下乡为由,使用办公室保管的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累计加油38次,共计7629元。2018年7月,李爱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在全市进行通报。
【违纪者说】李爱云:凭什么开私家车去办公事还要自己掏钱?公车改革后,对这一点一直有抵触情绪,觉得自己吃了亏,便想尽办法钻空子弥补“损失”。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一直到第38次……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问题,很多是因公私关系没有摆正产生的 。作风问题有的看起来不大,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但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当被市纪委通报后,我追问自己的内心,难道自己真的缺加油钱吗?当然不是!就是党性不强、公私不分,由此导致了纪律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作怪、侥幸心理作祟。
受到纪律处分,是组织帮我在违纪路上踩了一个急刹车,但这是对我最大的爱护,让我悬崖勒马。在组织的教育和帮助下,我将牢记教训,知耻后勇;也希望大家以我为鉴、以我为戒,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警钟常敲,警示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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