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与师生群众的联系,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努力化解师生群众矛盾,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纪委开展接访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访人员
纪委书记:鲁增秋
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李昕欣
正处级纪检员:宋朝峰
纪委办公室副主任:杜坤
二、接访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人员)
三、接访时间和地点
接访时间为教学日历每双周周四下午工作时间(特殊情况后延),接访地点为接访人办公室和纪委会议室,2025年春季学期接访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
四、接访内容
(一)受理事项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不予受理事项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4.因同一问题重复反映的。
五、相关要求
1.来访人应明悉本接访工作的受理范围和不予受理的范围,自觉遵守接访场所工作秩序和《信访条例》。
2.来访单位或个人要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反映情况时,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切忌空扣帽子而无实际内容,避免有过激的言行。
3.因同一问题来访的代表一般不超过3人。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纪委接访工作安排
纪委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