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促进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我校纪委和组织部于2017年6月14日组织了一次拟提拔科级及副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对拟提拔的20名干部进行了考察。考试期间,学校纪委副书记祝海亮对考场进行了检查巡视。
考试内容包括《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近年来,我校始终把“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并把考试成绩作为是否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廉政法规考试,进一步提高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学习廉政法规自觉性,促进廉洁从政、依法从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熟悉廉政法规的目的,为拟提拔干部走上各自的岗位,开展好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学校党委正确选人用人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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