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2017年5月18日,我校纪委在党委会议室召开中层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我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自查自纠工作。
在接到省纪委办公厅《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冀纪办字〔2017〕5号)和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认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冀驻教纪发〔2017〕2号)后,我校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门研究此项工作,纪委召开纪委委员会,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学校《关于认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自查自纠工作的方案》。
工作部署会由纪委副书记祝海亮主持,纪委书记李爱东发表讲话,他指出此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关于认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自查自纠工作的方案》的精神,此项自查自纠工作省纪委和驻厅纪检组都下发了通知,纪委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昨天经党委会讨论,通过了此项方案。
李书记强调了四个方面: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自查自纠活动,学校党委十分重视,专题进行了研究,责成纪委牵头,各分管校领导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进行督导,指导,抓落实。因此各单位一定要重视,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进行专题研究布置,主要领导负专责,认真抓落实,抓实抓牢,确保自查自纠落到实处,针对11项重点内容一一对照,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整改,填写《自查自纠问题和整改清单》。二是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排查梳理整理。各单位要在5月23日前上报自查自纠问题和整改清单,单位的党政负责人要签字,盖章,学校纪委要汇总全校情况,最终形成一个自查自纠报告、一个问题清单、一个整改落实清单,学校还要上报省纪委和驻厅纪检组。三是自查工作一定要彻底,要敢于发现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四是方案下发后,纪委会组织工作小组进行督办、检查。尤其是巡视整改过程中已经提出的问题,要如实上报,并写明整改情况。对自查自纠不严格、不重视,报告不及时的单位记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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