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2019年12月19日—12月26日由纪委牵头组织对全校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进行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本次考核工作,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委员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以及由纪委委员,纪委办公室、党政办、组织部、人事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工作组。
纪委起草了《关于2019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对考核工作做出具体安排。12月20日—26日,各中层单位和中层干部认真进行自查,全校27个中层单位撰写了《2019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工作报告》、按《考核评分表》自评打分、组织民主测评、整理相关佐证材料;中层干部撰写了《2019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工作总结》。
大会测评,在2019年12月27日学校党建述职大会上,七个党总支结合汇报工作介绍了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代表进行了中层单位、中层正职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的测评。考核工作组考核,7人根据各中层单位上交的材料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5个平均分为得分。最终结合测评情况和考核组打分,得出2019年各中层单位执行党风廉政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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